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8516

8516.“所以第六

8516.“所以第六天祂赐给你们两天的食物”表因此,甚至直到前一个状态的结束,祂通过真理所赐良善的量和此后这种结合实现时的一样大。这从“第六天”和“安息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第六天”是指前一个状态的结束(参看8421节);“吗哪”,即此处的“食物”,是指真理之良善(8462, 8464节);第六天所赐的吗哪也是为了“安息日”,因此,这是两天的食物,“安息日”是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8495节)。前面已说明,由于“安息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以“第七天找不着吗哪”表示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结合时,他不再出于真理,而是出于良善行事;事实上,他一定不可再出于真理行事(8510节)。
不过,这一点看似一个悖论,相当令人困惑,所以再补充几句话解释一下。每个人都应当被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基督良善,也就是所谓的“仁爱”;因为信之真理必不仅教导何为仁,还教导它的性质必是什么样。他若不首先通过其教会的教义学习信之真理(因为他绝无可能本能地或凭自己知道它),就不可能做好准备,从而变得适合接受这良善。例如,他必须通过信之教义知道,仁爱绝不包括为了自我,或为了回报而行善,因而也不包括通过仁爱的行为而配得拯救;他还必须知道,一切仁之良善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自我;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教导何为仁,以及仁的性质必是什么样的教义。由此可见一个人若不通过信之真理,是不可能被引向基督良善的。另外,一个人必须知道,真理凭自己不会进入良善,而是良善接受真理,并将它们附着于自己;因为信之真理在一个人的记忆里,如同在一块延伸在内视之下的田地里。来自主的良善通过这视觉流入,从存在于那里的真理拣选与它一致的真理,并将它们 与自己相结合。在下的真理不可能流入在上的良善,因为低层之物流入高层之物完全违背秩序,而且也是不可能的(5259节)。
由此可见,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基督良善如何与他一起出生,因而也可以看出当此人已经重生时,他会是什么样,即:他出于良善,而非出于真理行事,也就是说,他被主通过良善引导,不再通过真理被引导,因为现在他处于仁爱,也就是处于对行该良善的一种情感。凡在天堂里的人都以这种方式被引导,因为这符合神性秩序。因此,他们所思所行的一切可以说自动、自由地涌流。如果真理塑造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时他们会思想他们应不应该做某件事,从而会在细节上犹豫不决,这样做会模糊他们所拥有的光。最终,他们会照着自己的所爱,因而照着迎合他们自己的爱之事物去行事,这是被自我引导,而不是被主引导。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百姓六天收集吗哪,在第七天什么也找不着表示禁止通过真理获得良善(参看8505, 8506, 8510节)。

属天的奥秘 #10083

10083.“作为摇

10083.“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从“作为摇祭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摇一摇”是指赋予生命,因而是指(存在于某种事物中的)生命;由于经上说“在耶和华面前”,故所表示的是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赋予生命,也就是赋予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摇一摇”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你们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利未记23:10, 11)
  “庄稼”表示当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存在时的一种状态,因而表示一种良善的状态(参看9295节);“初熟的庄稼一捆”表示集体构成该状态的一切;因此,“祭司摇一摇”表示被赋予生命以接受一种赐福;因为一切赐福若要成为一种赐福,就必须从神拥有生命在里面
  民数记:
  亚伦要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他们事奉耶和华。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献给耶和华。此后利未人要进会幕服事;你要洁净他们,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于是利未人得了洁净,亚伦将他们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亚伦又为他们赎罪,洁净他们。(民数记8:11, 13, 15, 21)
  由此可见“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什么,即:通过承认赋予生命,承认是信的第一个阶段,因而是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第一个阶段。诚然,知识先于承认到来,但知识没有丝毫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除非它变成承认,然后变成信。利未人代表服事良善的真理,而亚伦代表它们所服事的良善;这就是为何他们被“摇一摇”,也就是被赋予生命。这也解释为何经上说,他们要“洁净”,因为真理若要服事良善,就必须拥有来自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首先通过承认流入。
  在摩西五经中,“金子的摇祭”所表相同:
  他们都来,连男带女;各将胸前针、鼻环、戒指和手钏,各样金器都带来;各人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出埃及记35:22)
  “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表示通过承认它是耶和华的,也就是说,是主的而赋予生命。“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这种行为所对应的东西,因为一切动作皆对应于一种思维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行进、旅行和类似移动都表示生命的状态(3335, 4882, 5493, 5605, 8103, 8417, 8420, 8557节)。
  约翰福音:
  毕士大的池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浸到里面,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约翰福音5:2-7)
  “搅动那水”在此同样表示通过承认和信而赋予生命,因而也表示通过真理洁净。“移动”表示生命状态(参看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 9440, 9967节);“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一切洁净都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8节);痊愈代表属灵生命的恢复(参看8365, 9031e节)。
  由于“在亚伦的手掌上摇一摇”表示通过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承认而赋予生命,故必须简要说一说这种承认和由此而来的信。
  当病人得医治时,主常说,他们要“有信”、“照着他们的信给他们成全”(如马太福音8:10-13; 9:2, 22, 27-29; 13:57, 58; 15:28; 21:21, 22, 31, 32; 马可福音5:34, 36; 10:49, 52; 路加福音7:9, 48-50; 8:48; 17:19; 18:42, 43)。主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一个人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承认主是世界的救世主;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真理或良善,因而能从那里接受信。由于这是首先和最重要的事,所以当主降世时,为叫自己可以得到承认,祂在医治病人时首先会问他们的信,那些有信的人就得了医治。这信就是,祂是那要降世的神的儿子,祂有医治和拯救的能力。此外,主在世时对疾病的一切医治都表示属灵生命的医治,因而表示属于拯救的事物(8364, 9031e, 9086节)。
  由于对主的承认是属于属灵生命的一切事当中的第一件事,是教会最基本的特征,还由于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信之真理或爱之良善,所以主也常说,凡信祂的,就有永生,凡不信祂的,没有永生(如约翰福音1:1, 4, 12, 13; 3:14-16, 36; 5:39, 40; 6:28-30, 34, 35, 40, 47, 48; 7:37, 38; 8:24; 11:25, 26; 20:30, 31)。但祂同时也教导说,照祂的诫命生活,以便由此产生的生命构成其信的人拥有对祂的信。阐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并证实这一事实:对主的承认和对一切救恩皆来自祂的承认构成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开始。“在亚伦手掌上摇一摇”就表示生命的这个开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